1、全面负责学院党总支的工作。对学校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,具有组织完成和督促检查的责任。负责主持召开学院党组织委会会议和党总支的日常工作。负责全院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。
2、做好学院党的建设工作和全院思想政治工作。宣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学院党总支的工作情况,负责向下级传达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。
3、参与学院科研、教学和行政管理等重大问题的讨论、决定,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。
4、根据校党委的工作安排,结合本院实际,提出学院党总支工作计划,经党组织委会讨论通过后,负责组织实施。
5、支持院长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,发动全院党员关心支持院行政领导的工作,以保证学院行政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6、做好学院党务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使用和考察工作,并会同院长配合学校做好学院行政干部的配备和任免工作。
7、全面了解职工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,帮助教师、干部、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。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,接受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。
8、负责本院教职工的政治鉴定及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。
9、负责本院党的统战工作。
10、领导本院工会、学生工作办公室、团总支、学生会的工作,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