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采购与招投标最新要求,为便于学院采购及财务报销等工作,现制定以下采购监督管理办法:
1、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(科研经费除外),由承办单位优先通过网上商城(政采云、苏服采)及低值易耗品平台线上采购。
其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-10万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,由承办单位在“采控一体化服务平台”完成审批流程后按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。
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3万元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,属于“自行采购”范畴,优先通过网上商城及低值易耗品平台线上采购,报销材料须提供成交公告(政采云)或成交通知书(苏服采)后直接报销,无需备案。如线上采购方式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,可通过党政联席会决议进行备案,线下“自行采购”,报销材料须附自行采购项目备案表(在“采控一体化服务平台”的“自行采购项目备案申请”模块发起备案,备案完成在系统中“我的采购项目”中选择“打印备案单”作为报销凭证附件)。
2、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科研经费采购项目,由项目负责人优先通过网上商城(政采云、苏服采)及低值易耗品平台线上采购。
其中预算金额在3-10万元的采购项目,如网上商城不能满足或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,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查询记录等对比证明材料,须经科技处、招标办在“采控一体化服务平台”完成采购审批流程,审核通过后自行采购。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(论文发表和相关部门另行规定的除外)无须备案,按财务管理规定直接报销,项目负责人对采购事项负直接责任。
3、所有经费采购项目涉及货物类的,资产单价大于等于1000元的,家具类单价大于等于200元的,均须按规定先办理资产配置后再进行采购。
4、不属于招标采购的相关费用,如水费、电费、电话费、书报杂志费、差旅费、交通费、会员费、专利年费、除培训和会议以外的小额零星餐费等项目无需审批和备案,按财务管理规定报销,涉密项目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销。
外国语学院
2026年3月10号